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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院长出席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并演讲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09-11  

日前,新华社、新华网在京举办了“2007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院长应邀出席并发表主题演讲。他指出,当前处理好劳资关系,善待员工、善待股东、善待消费者、善待环境都是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而处理好劳资关系又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中之重。

辜胜阻院长首先阐述了和谐劳资关系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重要地位。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员工和股东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有专家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史经历了“原始资本主义——资本与股东至上——所有权分离与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演进阶段。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初期研究认为,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而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进而预言资本主义一定会灭亡。但是,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并没有灭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国家在不断改善劳动关系。当前资本主义的企业发展已经进入了利益相关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时期。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企业社会责任强调企业处理好与股东、员工、供应商、顾客、竞争者等之间的关系。这里,要特别把员工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此外,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两个新社会阶层,处理好新阶层之间的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的最大变化是从以前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中演变出两个新的社会阶层。一个是由私营企业主、“三资”企业的白领以及自由职业者等构成的新社会阶层,目前有近7000万人,在他们从事的相关行业中就业人口近2亿人;另一个是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民工阶层,目前已有1.4亿人左右。两个新阶层的关系在私营企业内部表现为劳资关系。目前,我国500万户私营企业中的私营企业主是第一个新阶层的最重要的群体。与来源较为单一的农民工阶层相比,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来源比较是多元化的。据我们的调查,私营企业主中有10%的人过去是机关干部,37%过去在公有制企业工作过,近20%有从军经历,而且还有一部分是由农民转变而来。两个新的社会阶层都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辜胜阻院长认为,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坚持五个原则,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企业共建和利益共享的关系。企业的劳资关系一般表现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将员工看作“孩子”,员工与雇主之间是依附关系;第二种是将员工看作“敌人”,这是冲突关系;第三种是将员工看作“伙伴”,这是一种合作共生关系。民企劳资关系在利益上有不一致的一面。资方追求利润最大化,劳方要求工资福利最大化。但是,民营企业又是劳资双方共同组成的利益的共同体。雇主和员工在企业发展上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只有雇主和员工成为合作伙伴,共享企业发展收益,才能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实现劳资合作和劳资两利。二是股东利益与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要求不做慎重考虑且尽量满足的话,其持续发展就很成问题。因而,除股东利益之外,企业管理者必须兼顾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美国已有29个州修改了《公司法》。新的《公司法》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仅仅是为股东服务。三是工资增长与权益保障的关系。工资性的收入增长和相关的权益保障共同构成了员工的利益诉求。一方面,需要建立长期确保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据统计,1995-2004年广东省农民工实际工资的平均增长速度仅为5.5%,与该省年均13.9%的经济增长速度形成巨大反差。另一方面,劳动关系的处理还要关注除工资之外的权益保障内容。部分农民工用工企业出现的“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时”、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等问题都是员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的表现。四是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与调处(仲裁)机制的关系。据统计,1995-2006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解决劳资纠纷要从事前预防和事后调解两个方面来着手。以集体谈判为基础的三方协商机制是劳资关系冲突发生之前进行及时预防的有效手段。调处机制则侧重于劳资纠纷的事后处理,通过调解和仲裁等方式可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最小的影响妥善解决劳动争议。五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指导和全面推进的关系。民营企业之间的劳资关系状况是很不平衡的。新兴的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内的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状况相对较好,但是中小企业在这方面进展缓慢。分类指导的关键要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片面强调一些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会过度加重中小企业的负担,这样会动摇企业的发展根基,承担社会责任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们要采取渐进方式,借助榜样的力量一步一步地引导民营企业在企业内部加快促成劳资关系和谐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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